外资企业经营范围变更。1、变更经营范围,遵循向原审批机关先递交材料的准则。2、原审批机关有权进行审批的,核发相关证件,超出审批权限的,报上级审批部门审批。3、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其他相关规定。4、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必须与原经营范围有一定的关联性,增加经营范围后经营规模与投资规模相适应。主要申请材料,。1、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章程和可研申请书。2、企业董事会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决议。4、章程和可研修正案。5、原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6、其他相关证件。
外资企业经营范围变更 特别规定: 1、变更经营范围,遵循向原审批机关先递交材料的准则; 2、原审批机关有权进行审批的,核发相关证件,超出审批权限的,报上级审批部门审批; 3、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其他相关规定; 4、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必须与原经营范围有一定的关联性,增加经营范围后经营规模与投资规模相适应。 主要申请材料: 1、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章程和可研申请书; 2、企业董事会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决议; 3、验资报告; 4、章程和可研修正案; 5、原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 6、其他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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