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法律上对于发起人并无定义,《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可见发起人的主要特征是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股东。股份公司采取发起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公司采取募集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上报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股份公司在我国的数量相对来说比较少,但是和有限公司相比,股份公司可以上市,因此受到了很多企业家的青睐。最近几年在上海注册外资股份公司的企业家不在少数,而正式成立外资股份公司,首先应该了解一下上海注册外资股份公司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1.发起人条件 (1)根据《公司法》规定,发起人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3)法律上对于发起人并无定义,《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可见发起人的主要特征是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股东。 2.财产条件 (1)股份公司采取发起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2)股份公司采取募集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果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例如,《商业银行法》、《保险法》。 3、设立股份公司的意义: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规模较大、组织较规范、资本金额大,为此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于:一是实力强大的象征;二是比较规范、利于科学管理;三是上市的前提,因为上市前必须改造为股份有限公司。 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条件: 发起人数量:不少于5人; 资本金的最低限额;1000万元; 筹办过程:设立时需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 公司章程:要制定章程,作为设立后公司的基本行为准则; 组织机构:要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机构; 经营条件:有必要的经营场所和经营条件。 5、有上市目标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应注意的事项。 资产:要清晰、独立; 主营:要突出,主导产品的业务收入占全部收入75%以上; 人员:要与股东及其他企业独立,不能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财务:要有独立的帐册、银行户头和独立的财务人员。 6、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准备工作。 策划方案:对整个方案进行设计,如股东、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等; 确定股东人数:不少于5人; 签定发起人协议: ①出资物及数量:各股东的出资物形态(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 ②折合股数及比例:各股东入股资产折合的股数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③权利和义务:作为发起人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财务审计:对近3年的财务进行审计; 资产评估:对入股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进行价值评估; 公司章程(草案):是公司以后的行为准则,必须认真对待。 7、申报程序 上报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 申请报告;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若有);验资报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发起人协议书;股东身份证明文件等。 市体改部门--省体改部门--省政府--获得省政府的设立批复。 上海注册外资股份公司应提交的材料的内容就是这样,如有您有什么疑问或者更多关于上海注册外资股份公司应提交的材料的细节内容,可以和小编一起讨论哦,另外我们还准备了其他关于中小企业服务的行业知识,等待您的发掘,关于注册公司和其他中小企业服务的最新最热资讯,可以在知识库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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